(一)对责任划分不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71条、第74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对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二)交警无法划分责任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若对事故证明书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步骤同上)。若确实无法划分责任的,可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确定双方的赔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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